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17-02-23 |
信件编号 | 56011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咨询 | ||
信件内容 | 书记您好,请问一下,目前我的车上的是达州市的户川S,我准备把车牌照转到成都川A的牌照,请问我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本人亲自开车到市车管所吗,能不能代办。 | ||
单位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需将达州注册的车辆转入成都,机动车所有人应当首先前往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的相关规定,申请机动车转出业务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密封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前往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转出业务,代理人申请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咨询电话:0818-2520343(上班时间)。 达州市公安局 2017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