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17-02-13 |
信件编号 | 55922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并户 | ||
信件内容 | 包书记您好,咨询一下,我以前在达川区当大学生村官时交了住房公积金,现在考到开江县一单位也在交住房公积金,发现以前的公积金账户已变为“封存”状态,请问激活原来账户或者将以前交的钱合并到现在的账户里面我需要怎么做?需要写什么申请,填什么表,盖什么章?麻烦您了~ | ||
单位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因工作调动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的,需提供如下资料到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部(原市本级职工跨市转移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三大厅办理)及各下设管理部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2.调动或新录聘文件(合同);3.转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12329按0转人工进行咨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