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16-04-28 |
信件编号 | 53609 | 信件类别 | 求助 |
信件主题 | 关于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问题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包书记你好:本人已40余岁,不想再生二胎。目前想尽快办好独生子女光荣证,又不知道该如何办理和需要哪些证件证明。现将本人目前情况告知于你。1.本人现在外地打工,因孩子的户口在2009年前已迁移至外地(为了孩子读书不缴高价费),挂靠在本人亲戚的户口门下。2.现在本人的户口薄上只有夫妻二人的户口信息,孩子的户口信息已被删除。像我这种情况需要办理独生证,本人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手续,才给与办理,谢谢!盼包书记及时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回复,以免错过限办时间!再次感谢包书记! | ||
单位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们需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3.夫妻双方照片3张。 如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还需提供另一方婚育情况证明;再婚的,还需提供再婚方婚育情况证明。 特别提醒:请在2016年6月底前办理,以后不再补办。 市卫生计生委 2016-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