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15-08-03 |
信件编号 | 51642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房贷问题 | ||
信件内容 |
焦书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之前买的房子是二手房,用的商业贷款。现在可以转换成公积金贷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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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如下材料: 1.原借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原借款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的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人提供收款人身份证明及收款帐户(卡或折); 4.借款人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无效身份证需提供户口簿,四川省外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户口薄);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未婚、离婚的提供婚管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且离异的还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月固定工资收入证明(在市中心或各管理部领取个人收入情况证明制式表); 8.借款人提供具有自有产权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物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证)和该抵押物经管理中心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书三份。 9.其他事项:借款人以共有或第三人房产抵押的,需征得共有权人或第三人的同意并办理好承诺委托公证;落实好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情况;落实个人身份证信息与婚姻状况信息一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08-06 |